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招生计划 1.学术学位硕士: 2.专业学位硕士: 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除学校要求上传的材料外,学院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考生提交材料以及缴费的截止日期为3月22日12:00。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含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数学类硕士学术学位笔试科目包括“实变函数”“常微分方程”“计算方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生在以上四门科目中任选二门。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笔试科目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个人简介、必答题和专业知识问答。 个人简介原则上不得超过1分钟时间。必答题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由面试专家随机提问,考生需即时作答。 专家根据学生整体表现按百分制评分。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测试内容:外国语自我介绍、专业外国语翻译、外国语交流。 专家根据学生整体表现按百分制评分。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联系人:于老师,电话:0532-66787220,邮箱:yy@ouc.edu.cn),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八、本方案由数学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数学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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