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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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27 | 回复0 | 2023-3-30 16: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培养具备“国际视野、专业技能、领导潜能、职业精神”特征的知行合一高级会计和审计实务人才,根据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类别

时间

地点

非全日制审计硕士

3月25日13:00-14:00

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主教319教室

会计硕士(含产教融合方向)

3月31日13:30—17:00

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202教室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本人《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纸质版。如《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表中说明。

4.考生填写完整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此表为考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项的评分依据,填写的所有内容均需要有证明材料。

5.在线填写并提交《考生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链接地址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FdsQ1hrVURwb1R0)。考生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勿重复提交。

6.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7.考生个人自传(包含个人经历、政治表现、以往学业水平、报考动机、针对报考专业本人的优势与不足、实习与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不少于1000字)。

8.考生选择的报考方向序列未能录取,如果愿意调整至其他方向调录取,则提交《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产教融合项目复试志愿单》。

9.应届生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

(1)就读学校完整注册(7学期)后的有效学生证、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复印件。如学生证未完整注册,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注明预计于2023年6月-8月毕业)。

(2)有教务部门盖章的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如暂时无法提供,可提供(二选一)带学校电子章的成绩单或教务系统截图以及学院出具的带公章的成绩无误的证明。

10.往届生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

(1)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毕业证书暂时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

(2)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

11.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须提交“基本材料”和“1.应届生”或“2.往届生”对应考生类别中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三)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说明

(1)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电子版请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下载。

(2)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如资格审核材料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整提交,请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资格审查材料补交承诺书》并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二、复试笔试

类别

时间

地点

非全日制审计硕士

3月25日上午

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

会计硕士(含产教融合方向)

3月31日晚上

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三、政治理论加试

类别

时间

地点

非全日制审计硕士

3月25日11:00-12:00

复试笔试结束后所在考场

会计硕士(含产教融合方向)

3月31日15:30—16:30

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402教室

   政治理论加试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四、复试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

类别

时间

地点

非全日制审计硕士

3月25日14:00-18:00

请于13:45之前到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主教319教室备考

会计硕士01-04方向(不含少干计划和士兵计划)考生

4月1日08:30—12:30

请于08:15之前到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主教519教室备考

会计硕士05产教融合方向考生、会计硕士01-04方向少干计划和士兵计划考生

4月1日14:00—18:00

请于13:45之前到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主教519教室备考

   复试面试和外语听说测试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五、体检

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的通知。

六、会计学院联系地址与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楼1001

联系电话:010-62288839

联系人:朱老师

本细则经会计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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