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040100教育学专业 (1)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2. 040200心理学专业 (1)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调剂申请程序 调剂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填写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并手写签名,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tj_dl。 2.个人自述材料。申请调剂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 以上两类材料,请将扫描件或照片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考生将材料发送至邮箱xt_rcpy@bnu.edu.cn,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2:00。 按照择优的原则筛选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经中心和学校审批通过后通知复试。 三、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为3月30日。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笔试、综合素质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面试。 调剂复试满分值300分(180分及格),其中笔试100分(60分及格),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50分(30分及格),专业面试150分(90分及格),总分和各环节有一项未达到及格线为调剂复试不合格。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调剂复试总分*0.8。 五、录取办法 根据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一级学科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优先级低于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中心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方能被学校拟录取。 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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