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东财考研 于 2024-4-1 16:29 编辑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未注册考生,登录前,须先点击系统页面“注册”选项,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成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 1.所有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包括推免生) 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档案所在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维护确认事宜。其他信息为系统锁定内容,不需填写。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1)考生须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维护确认事宜。“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为必填项且须与就业协议上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2)考生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信息维护确认。 (3)考生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登陆“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材料上传”功能模块提交就业协议(指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PDF电子版。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交就业协议的考生,请上传一份就业情况说明。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仍未提交就业协议,将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他信息为系统锁定内容,不需填写。 三、注意事项 1.上述信息均为考生网报时自行填报的内容,考生可在时间截止前自行登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修改确认,逾期不再受理修改申请,将以网报信息为准。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信息负责。 2.调档函远程打印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须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预计六月初左右,具体以通知为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新生档案接收信息见附件2。 3.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发放将统一按照“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进行邮寄,校外考生一律不接受到校自取申请。 考虑录取通知书邮寄阶段部分应届生已毕业离校,建议应届生(包括本校应届生)尽量选择家庭住址作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事宜将陆续公布,考生可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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