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 1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参照《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法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商学院、日本研究院国际政治专业为2年学制; 2、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为3年学制; 3、南开大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国际合作项目为2.5年学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最新文件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院(所)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我校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院(所)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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