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报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3. 研究方向为全日制,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4. 研究方向为非全日制: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额均以教育部当年划拨名额为准,在符合学校和专业报考要求的前提下所有专业均可填报,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依当年报考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