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管理素质、良好知识结构、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创新能力、能够开展本专业学术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专门人才。根据学位培养目标并结合教育部以及重庆大学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守以下选拔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保障考生权益。 2、 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 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俊 副组长:严太华,但斌 成员:张燕,刘辛,陈逢文,郁培文,钱丽萍,常宝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系电话:023-65103527 经管学院纪委电话:023-65106381、023-65103525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组建若干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目前划分到我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名额、现有生源状况和拟招生计划,暂定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录取名额(可能根据生源情况和复试结果进行少量调整)如下: 工商管理:85人(其中已招收推免生49人); 应用经济学:46人(其中已招收推免生20人);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2日(星期日)— 4月3日(星期一) 详细时间安排见复试流程安排。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符合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复试资格审核所要求的材料按下面的顺序做成一个PDF文档。并于3月29日17:00前发送到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复试材料接收指定邮箱(jingguan710@cqu.edu.cn)。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 2023 年初试加分证明》复印件; 8)、《诚信复试承诺书》; 2、 复试收费 标准: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9:00~16:00 地点:经管学院(A区)七楼(扫码缴费) 3、复试考核 1)、 报到 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9:00~16:00 地点:经管学院(A区)研究生办公室(710) 注:报到时,查验 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的原件(收取复印件)。 2)、 英语听力测试 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17:10~18:00 地点:经管学院(A区)101、105教室 3)、 经济管理综合笔试 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18:30~21:30 地点:经管学院(A区)101、105教室 4)、 经济管理综合面试 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8:30~12:40 地点:经管学院(A区)1-4楼教室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8:30~12:40 地点:经管学院(A区)4楼教室 【考生注意】请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8:00到达重庆大学(A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105教室,参加综合面试前的说明会;因涉及到面试具体流程,未到会者如面试中出现差错,责任自负。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设置及分数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共计3门,合计500分。科目及分数为: 经济管理综合笔试【200分,笔试科目:经济学(含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和运筹学二选一)】; 经济管理综合面试(200分,研究计划讲解及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考察); 英语能力测试(100分,含英语听力测验50分,英语口语面试50分)。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总分/5)*0.5(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排名方式: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名。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拟录取原则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复试成绩不及格(未达到30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经济管理综合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00分),不予录取; 经济管理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00分),不予录取; 英语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50分),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下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跨专业调剂录取。 4、2023硕士研究生导师安排原则 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初试前所填导师不作为双向选择依据,待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入围学生再正式填报导师,导师根据考生所填自愿在招生限额范围内选择学生。对未按规定填报导师或者所填导师未选取的拟录取考生,将由学院安排导师;不服从学院安排的拟录取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与我院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会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官网或重庆大学研招网上发布。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3-65103527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研招办相关通知要求。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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