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制定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我院将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特色,着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学术和实践创新能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德才兼备的艺术高层次人才。以有效选拔富有创新精神、创新潜质、钻研精神、扎实基础的优质“可研”之才为目标导向,以精准人才选拨为核心要求,择优选拔。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雒三桂、张承康 副组长:夏进军 成员:张楠木、彭小希 纪委:王琦、肖玲、史沁 工作人员:赵灿林、陈莹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678215陈老师 学院纪委办公室:023-65678206史老师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选拔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按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政策组织本单位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研究解决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的异议和申诉问题。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79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4名(已接收推免生17名)、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名(已接收推免生22名)。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news/2023-03/1925.html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时间: (1)3月31日9:00-12:00资格审核,14:00-15:00学院二楼报告厅集中; (2)4月1日9:00-12:00复试笔试; (3)4月1日14:0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4月2日9:00复试面试; (5)4月2日14:00-16:00,16:20-18:20同等学历加试。 所有考试具体分组和地点以复试QQ群(645026485)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进群。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学校研招网下载);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重庆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学校研招网下载); (12)研究计划书和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作品集、获奖、发表论文等),以“姓名-报考专业-方向”命名,汇总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3月30日12:00点前发送至cquartyb@163.com。 学院将在艺术学院官网公布复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请考生于3月31日17:00点前在艺术学院214财务办公室缴纳。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包含复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复试除上述考核内容外,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笔试科目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sszyml/2023/5.html专业备注栏。 5.身份识别与信息核验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我院135108艺术设计专业领域将进行二次划线,详情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为复试各项成绩加权之和。 复试各项成绩权重: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50%(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面试成绩的1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加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 + 复试成绩×40%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拟录取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结果为“不通过”。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 申述电话:023-65678206(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3-65678215(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箱:cquartyb@163.com。 八、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2.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熟悉复试流程,如有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的请及时与学校、学院沟通。请提前做好住宿、交通等相关准备。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或由艺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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