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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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6 | 回复0 | 2024-1-6 14: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成立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对复试全过程精心监督管理,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2、按照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复试组成员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二、复试考生成绩要求

(一)复试成绩要求

以后续云南大学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准,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未达到复试比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拟录取以考生最终综合成绩为准。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低复试控制线及上线实际情况确定。
2、已经接受其他学校或学院待录取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其他专业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院复试名单。
3、“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三、复试方式
原则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组织复试专家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考核。
四、复试时间、地点
(1)现代教育技术:2023年3月26日8:00,地点: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成教楼5楼506室、4楼会议室
(2)职业技术教育学:2023年3月30日8:30,地点: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成教楼3楼会议室
(3)职业技术教育:2023年3月30日8:30,地点: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成教楼3楼会议室、4楼会议室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和面试成绩来考查,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满分100分)占20%,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满分100分)占80%。
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外语成绩(满分100分)&#10006; 2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0006; 80%。
所有涉及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所有涉及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二)缴纳复试费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三)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此外,还需提供本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并于复试前2天提交至指定邮箱:672018460@qq.com。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要以电子版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和收取考生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6)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7)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8)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成绩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五)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电话:0871-65147702
电子信箱:411937807@qq.com
部门: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204
邮编:650091

本办法由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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