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72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8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83人。2024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学制和教学地点 (一)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 (二)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 (三)泛亚商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 三、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其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备案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学校综合考虑培养成本、培养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当地物价水平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确定,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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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二)奖助学金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云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云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职高专、高校在职人员的报考。 依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3年8月修订)《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3年8月修订)要求,我校2024年对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前置专业做出要求,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的备注栏。 特别提示: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有前置专业要求的,除有特殊说明的外,均不接受以第二学位身份考生报考。 (四)云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云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六)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 2024年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院系所代码:099,院系所名称:西南联合研究生院),招考政策按照本章程执行。 (七)云南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推免生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3.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九)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3.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云南师范大学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规定条件(见调剂复试部分第(三)条)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往届生还应如实填写户口所在地),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应(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及户口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8)云南师范大学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云南师范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 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报考点和云南师范大学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年12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三)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云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3)。 八、调剂复试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2024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云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云南师范大学该专项计划录取。 (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云南师范大学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云南师范大学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云南师范大学官网。 (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4)为准。 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四)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5)。 (六)云南师范大学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云南师范大学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一)我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云南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云南师范大学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十二)云南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三)考生体检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九、录取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云南师范大学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云南师范大学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云南师范大学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云南师范大学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 (三)云南师范大学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云南师范大学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二、其他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云南师范大学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云南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6)。 (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十三、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呈贡主校区: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 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zsb.y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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