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5月17日起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彪 副组长:魏峻、董伟生、马晶晶 成员:李阳阳、李甫、吴金建 秘书:屈娇、田臻 职责:确定复试、调剂资格,录取标准;组织各综合面试小组负责人及秘书培训;组织实施复试;审核拟录取名单;受理复核质疑申请,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理。 咨询电话:029-88201531 2.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高晖 成员:张向荣、赵光辉、白璐芸 职责: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实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诉、答复考生质疑,确保复试考核程序规范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73 3.复试小组 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导师和1名面试组秘书组成。复试小组根据学院复试工作规范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注重学业知识考核,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三、招生计划 | 学位类别 | 招生学科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总名额 | 已接收推免 | 普通招考 | 学术学位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7 | 73 | 14 |
|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9 | 4 | 15 | 专业学位08540电子信息) | 01电子与通信工程 | 75 | 14 | 61 | 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个(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60个 | 02 计算机技术 | 43 | 15 | 28 | 合计 | 224 | 106 | 118 |
|
| 学位类型 | 招生学科 | 招生计划 | 专业学位 | 085400电子信息(01电子与通信工程、02计算机技术) | 10 |
四、复试分数线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满足如下分数线的考生,请按时参加招生复试。 学位类别 | 招生学科 | 单科线 | 总分 | 政治/英语 | 专业课 | 学术学位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5 | 60 | 305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45 | 60 | 305 | 专业学位(085400电子信息) | 01电子与通信工程 | 37 | 56 | 270 | 02计算机技术 | 37 | 56 | 270 | 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 | 085400电子信息(01电子与通信工程、02计算机技术) | 37 | 56 | 300 | 备注: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在254分及以上(对应国家线降10分,单科考分不限),即具有报考专业的复试资格。 |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我院复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请看我院后续发布的复试报名通知。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通过网络邮件方式提交,开学后复核原件。 考生应向学院提交下述材料: 1、应届生:①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初试准考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手写签名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④本科学习成绩单;⑤科研成果(如无可不提交)⑥毕业论文(若未完成可提供题目、摘要和目录);⑦个人简历。 2、往届生:①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手写签名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⑥本科成绩单;⑦个人简历。 3、退役士兵大学生计划考生: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在资格审核环节已提交过上述资料的考生不用重复提交。 六、复试时间、形式与内容 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5月17日 一志愿复试:5月18日-19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为主的复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网络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考生需使用两台设备登录两个网络复试平台,其中主复试平台为Zoom视频会议,用于面试交流;辅助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用于监控和备份使用。考生在复试前请认真阅读我院网络复试操作流程,并熟悉操作平台,复试前2-3天将进行网络复试流程模拟,均以短信平台方式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网络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30分钟,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不低于15分钟。 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原复试笔试机试考核内容将通过面试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心理健康测评:请查看我院关于心理测评的具体通知。 七、总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50分、外语口语与听力20分、综合素质30分。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成绩=S初试成绩(百分制)*80%+S复试成绩(百分制)*20%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作为复试参考。 每位考生只需参加一次复试,复试成绩对各批次录取均有效。 八、调剂工作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专业,满足我院电子信息(085400)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电子信息(085400)专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学院,报考专业与我院相同或者相近,满足我院调剂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可申请调剂。 调剂时间待定,具体调剂通知后续详见官网通知 说明:对于已参加过我院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我院不再接收其任何调剂申请。 九、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 1、复试时间:5月17日 2、招生专业:085400电子信息(全日制)01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02计算机技术方向。 3、报名要求: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满足我院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复试分数线,报考类别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均可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见我院发布的报名通知)。 4、复试组织: 学院将分批次组织复试工作,若前一批次有缺额则组织下一批次复试。 第一批次:全日制电子信息(085400)专业报名考生 第二批次: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其他专业报名考生 5、重要说明 ①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录取专业类别均为专业学位硕士; ②选择参加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被拟录取的考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签订拟录取承诺书,调剂系统开通后按照录取信息填写调剂系统,完成提前批次录取工作,不再参加后续一志愿复试及调剂复试; 若考生反悔,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无法参加普通一志愿及调剂复试。 ③选择参加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进行后续的一志愿复试排队,我院认可产教融合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复试成绩,不进行二次复试,该批考生将在一志愿复试前进行第二次导师报选。 十、录取 1、优研计划考生 优研计划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原报专业方向及导师直接拟录取,未按照优研录取时导师及专业报考,不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2、其余非专项统考生。按统考报名第一志愿、调剂志愿优先次序进行分类排名,在每一类中按照考生总成绩顺次录取,根据各专业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后,录取信息将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 3、最终录取导师由师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未达成一致,考生须服从学院安排。报考意向导师前考生应与导师进行充分交流。 4、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①未参加复试者; ②复试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 ③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5、重要说明: (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2)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采取拟录取制度,学院在拟录取的同时确定考生录取类别和奖助金等级,张榜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按研究生院要求发放《复试情况通知单》,奖助金等级依据总成绩和报考志愿等确定。 (3)考生领取《复试情况通知单》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培养费。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请在待录取后向学院提交申请,获批后报研招办,保留入学资格1年。 十一、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二、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十三、其他事项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我院将在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8201531 屈老师 学院重要通知将通过短信平台及官网发布,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密切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人工智能学院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