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人)。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录取入学前(以当年我校公布录取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录取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以报考。
四、报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为“14596”,报考点代码为“117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可从英语一、俄语或日语中任选一种。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按教育部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我校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2023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人(我校将在网上向考生公示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情况)。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应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的要求为准。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时间、要求待定,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网上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六、考试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我校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
12月25日上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12月25日下午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我校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和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院网站、中国法学网和社科法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复试的具体要求依据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制订,届时将发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咨询。
八、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为2年。
十四、我校系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23年我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作用,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校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校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二)我校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三)我院设立“梁慧星新生奖学金”、 “伟志宪尊”奖学金、“南财网络法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四)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8000元/年)。
十五、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三)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s://law.ucass.edu.cn/
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
社科法硕微信公众号
电子邮箱(email):skfszs@163.com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69386134;010-64005510
联系人:郝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编:100720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