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2022年高能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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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发布时间:2022-03-16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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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我所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所2022年招生指标和学科建设情况,按学科门类确定我所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见附件1)。本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

1、物理学类:政治≥43分,英语≥43分,专业课一≥74分,专业课二≥74分,总分≥330分。其中,理论物理总分≥345。

2、化学类:政治≥40分,英语≥40分,专业课一≥85分,专业课二≥85分,总分≥310分。

3、工科及工程硕士执行国家A区复试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二、复试形式

 2022年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高能所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附件2),做好网上复试准备。

三、复试时间

理论物理和化学专业复试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物理学其他专业、工科及工程硕士复试时间为3月26日,具体安排详见邮件通知。

四、资格审查

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2022年3月22日前将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其他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b@ihep.ac.cn

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

(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4),要求有本人签名;

(2)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放到一页);

 (3)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5)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6)在职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获奖证书复印件(最多5份)或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非必需,自愿提供)。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供《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2、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本邮寄(EMS)至我所,信封上请标注姓名。

(1)政审表(加盖公章并密封,见附件5),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提供,非应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2)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3)体检报告原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力和口语、体检、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考核时间每人15-20分钟。

  (1)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以口试为主)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应掌握的基础知识,覆盖范围为大学期间本学科专业的主干课程。重点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基本概念、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

(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采取互动交流的方式,通过本人的自述及专家的提问,考查考生英语口语的表达能力和听力水平。

   (3)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3]2号)执行。

(4)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

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心理健康、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六、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并参考体检、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建议录取名单,经我所教育工作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专业方向招生名额有限,考生拟录取的专业、方向和部门以公布情况为准。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于收到拟录取结果后两天内通过邮件告知我所。

 3、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A.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B.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C.复试不及格的考生。

七、调剂

凡未参加我所复试,但成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或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单位进行调剂。

八、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和专项计划的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九、公示及争议解决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所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所招生办公室反映。

高能所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36344,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

十、其他

1、未达到2022年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与新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2、联系电话:010-88235987

  电子邮件:yangyx@ihep.ac.cn

  网址:http://edu.ihep.ac.cnhttp://www.ihep.cas.cn

  通信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乙)高能所主楼 教育处

        邮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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