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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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张晓艳 [发表时间]:2021-03-17 [来源]:研招办 [浏览次数]:4772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认真研究,决定京内所(中心)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开展复试工作,京外所(中心)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决定采用现场形式或者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开展复试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落实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所(中心)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刘世荣院长任组长,孟平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所(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以及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各所(中心)相应成立以主管领导负责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所(中心)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所(中心)须根据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招生复试的具体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研招办提交本所(中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工作应急预案以备审核和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本所(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3、明确复试小组职责。所(中心)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主要包括复试专家、秘书、纪检监察人员等。复试小组中的专家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考生测试内容的命制、提问和独立评分等工作;秘书负责安排复试有关事宜,完成考生复试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复试小组人员名单须在复试前统一报研招办备案。

4、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各所(中心)在正式复试前进行复试软件测试,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的试运行工作,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重点加强对学生端软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的测试。正式复试录取工作启动时间为3月18日后,结束时间为4月初。

5、规范复试方式和复试过程管理。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采用“材料审核+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网络远程复试过程采用“复试材料网络远程校验+考生身份在线校验+在线复试面试+在线专家独立判分、成绩合成、确定复试结果”的“四步曲”复试过程。所(中心)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现场复试方式采用“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的形式,条件许可的所(中心)可组织实践操作能力考核。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6、加强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我院详细制定院、所(中心)网络远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因疫情防控期间复试方式变化带来的各种风险,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和网络远程技术保障等工作。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专家和职工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复试办法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类别

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

英语一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07]理学

280

37

37

56

56

[08]工学

263

37

37

56

56

[09]农学

252

33

33

50

50

[12]管理学

341

48

48

72

72

专业

学位

095300风景园林

252

33

33

50

50

095400林业

252

33

33

50

50

以上为考生进入我院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所(中心)可在不低于我院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确定本所(中心)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要求及程序

(1)资格审查

参加京内单位复试的考生全部采用线上资格审查。各考生须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政审表等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所(中心)指定邮箱进行初审。所(中心)在复试面试时采用在线远程视频的形式对以上材料的复审,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所(中心)要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平台,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向考生宣读(或告知)复试规则,组织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现场复试须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重点对复试考生的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进行查验。现场复试考生不需要填写复试承诺书。

(2)复试比例

上线生源充足时,各所(中心)各招生专业复试必须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超过200%。各所(中心)可结合本单位招生规模、专业特点、生源状况等进行适当调整,统一报研究生部备案。

(3)复试名单

各所(中心)根据进入我院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比例,并参照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文件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复试工作正式启动后通过本所(中心)官网及时公布,研招办将复试名单同步公布于研究生部官网http://yjs.caf.ac.cn/

(4)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3月16日开展复试工作,于3月底结束;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3月20日开展复试工作,于4月初结束。

具体时间和复试安排由各所(中心)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各所(中心)具体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须提前报研招办备案,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在本所(中心)官网公布,研招办在研究生部官网同步转发。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形式

京内所(中心)采取“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组织开展复试考核。所(中心)要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调试,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京外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决定采用现场形式或者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开展复试工作。现场复试方式采用“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的形式,条件许可的所(中心)可组织实践操作能力考核。

(6)复试内容

网络(现场)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含外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内容,全部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的复试科目原则上与2021年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一致(复试科目见http://yjs.caf.ac.cn/info/1119/4724.htm),具体复试内容由所(中心)自行确定。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所(中心)考生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影音资料所(中心)自行保存12个月。

具体复试内容由所(中心)自行制定,并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依据。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的考查,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的政审表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收取。鉴于疫情防控需要,考生的政审表(见附件2)原件最迟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收取。考生提供的政审表原件,任何人不得改动,交研招办统一保管。

(8)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心理健康测评

考生拟录取前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由各所(中心)统一组织安排。测评系统网址及开放时间、操作流程等另行通知。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态的参考。

(10)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院研究生部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初步将体检时间推迟到新生开学。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我院原则上不允许一志愿考生破格参加专业复试。

三、调剂工作

1、调剂原则

申请相同所(中心)的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学科门类共有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2管理学四类学术型学位以及095400林业和095300风景园林两类专业学位。其中,风景园林和林业专业学位属于09农学门类。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农)和化学(农)视为相同。我院所有全日制学术型专业的初试科目业务课一均为以上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数学,相应调剂生业务课一须满足以上要求。

(5)初试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复试,不得提前申请调剂其他学科(专业)。

(6)我院不接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包括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退役计划)。

另外,各所(中心)可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情况和学术要求,自主确定具体的调剂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3、调剂基本程序

(1)填写调剂志愿:调剂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我院各所、中心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至4月30日。调剂生须在系统内填写调剂志愿,经拟调入所(中心)对申请人择优筛选,确认复试资格后,由所(中心)向调剂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在系统填报志愿后,若未得到我院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在24小时后自动解除志愿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未达到我院复试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院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4、调剂办法

调剂生复试科目、程序及复试办法原则上与我院一志愿考生一致。

四、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注:该总成绩计算办法适用于一志愿复试生和调剂复试生。

2、录取原则

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拟录取名单

各所(中心)及时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调剂生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经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汇总后的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研究生部官网http://yjs.caf.ac.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咨询与监督机制

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2889030 邮箱:lkyyjszsgl@163.com

办公地址:海淀区东小府1号情报楼615室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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