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90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800名左右(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各招生专业详见《东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一览表》。 原则上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均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四)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考035102法律(法学)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四)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报考)。 (七)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金融大数据分析挖掘和互联网金融管理领域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工作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以上立功奖励,发表过相关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由考生所在单位和我校认可的两名在相关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经我校研招办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2.招生专业:025100金融,研究方向:金融大数据分析挖掘和互联网金融应急安全管理 3.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一)国防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网上报名时须在现役军人码(xyjrm)一栏中选择“3-国防生”。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二)强军计划考生限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关类别(领域),且必须参加全国统考,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三)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各专业均不接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十四)部分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有一定专业背景要求,请注意查看《2019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所有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选择在东南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报考点公告的要求执行;选择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执行。 三、初试 1.考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笔试科目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东南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说明 1.我校2019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拟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产生变动。我校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研招办主页“历史数据”。 2.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3.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参加奖助学金评定,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4.我校对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其他招生政策以《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201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792583 邮政编码:210096 地 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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