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空间天气学”、“资源与环境(气象工程)”“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五个专业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复试比例为1:1.3,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外语听力和心理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并评定成绩。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试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录入计算等工作。 4、根据本院各专业招生情况,“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成立2个面试小组;“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空间天气学”、“资源与环境(气象工程)”、“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各专业分别成立1个面试小组。 5、为了维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前学院召开复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各专业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 考生于3月29日(周三)上午9:00-9:30到气象楼11楼1114会议室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审核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 (2)收取材料:复试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大学英语CET4、6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 (4)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F05《云降水物理学》,“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专业为F08《大气探测学》,“空间天气学”专业为F10《空间天气导论》、“资源与环境(气象工程)”专业为F12《大气探测技术》,“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专业为F09《电子技术基础》,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外语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3)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评分,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及地点 (1)听力试音时间:3月29日9:00-13:00,收音频率为“调频75兆赫”。 (2)心理素质测试时间:考生于3月28日8:00—29日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 登录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3)外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下午1:30-5:00,考生13:10入场,考试地点详见复试通知单。 (4)复试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30日,候考时间和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4、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复试通知书要求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候考,不得随意离开。 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2)轮到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提前验证身份证、准考证,抽取面试题目,然后由工作组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3)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抽签序号和抽取的题目,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当场面试,当场评分。 (4)面试结束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处理。 (5)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 四、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各专业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与否。报考“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五、其它 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六、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大气物理学院。 大气物理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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