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组长:邵大浪 成员:林洲、毛宁、胡一丁、陈小芳 三、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3.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4.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5.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6.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校验和报考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期间,如存在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考生须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资格审查内容 复试前,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核查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已开通下载)(上交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籍证明(上交复印件一份); ① 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 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4)除本校(含东方学院)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上交原件一份,见附件1)。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5)《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上交原件一份,见附件2)。 (6)体检单(核查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包含血常规(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规检查项目(要求为近三个月的检查报告)。 (7)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核查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8)个人简历(复印件一式八份)。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创作(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研究方向进行创作,建议以初试报名时选择的研究方向进行创作。笔试时将提供考试专用纸,其余器材请考生自行准备。书法方向须自备毛笔、墨汁、墨盘、毛毡等书法工具材料;绘画方向须自备笔、墨、颜料、调色碟、笔洗、毛毡等绘画工具材料;摄影方向须自备相机、镜头等摄影器材;公共视觉艺术方向须自备颜料、调色盘、水桶、尺子、橡皮、各种绘图用笔等绘画工具材料)。 2.综合面试(时间约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6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 | | | | | | | | 资格审查上交材料详见本细则(三)资格审查内容中的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 | | | | 1、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2、遵守考场规则 | | | | | 1、面试具体时间详见复试准考证 2、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候考 |
(七)综合面试流程 1.自我介绍。考生需准备自我介绍(2分钟),内容可包含学习经历、工作(实习)经历、奖惩情况等。 2.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3分钟)。复试外语需与初试外语一致。 3.随机抽选专业试题并思考准备(3分钟)。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抽签确定题号。 4.根据抽取的考题进行自我陈述(6分钟)。 5.复试面试考官提问,考生回答(6分钟)。 五、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将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包含血常规(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规检查项目。体检单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交学院归档备查,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浙江财经大学艺术学院406办公室学科办。 5.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6.学校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我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71-87557482。 七、其它 如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本办法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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