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等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方向) | 招生计划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1 | 060200 | 中国史 | 3 | 045300 | 国际中文教育 | 17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19 | 145100 | 文物 | 16 |
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不占以上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查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构成。 1.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主要有题库随机抽题作答、针对专家提问作答两种测试项目。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笔试并入抽题作答环节。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采用问答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复试考核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与考生初试考试科目语种保持一致。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各专业依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1.中国语言文学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复试,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2.中国史、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文物专业均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分别单独排名。 4.复试成绩或单项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联系人:杜老师,邮箱:dunanyue@ouc.edu.cn,电话:0532-6678757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八、本方案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