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开始时间定为3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等详见我校各招生院系的复试细则和复试通知(待学院后续发布)。 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 复试平台 二、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招生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4、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不允许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一般不得切换电脑页面(应一直显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会议室页面),如有特殊情况,以院系规定为准。 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报考院系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2、其余复试材料,包括 (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及院系要求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gmis.shu.edu.cn:8088/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提交时间及要求以院(系)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办法由学院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五、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安装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审查核验 复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院系要求,完成随机抽取复试次序,登录指定复试平台会议室,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我校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面试环节。 4、突发情况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主动联系所报考的院系,等待进一步安排。 考生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如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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