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南京大学商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查看113 | 回复0 | 2023-4-18 10: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推免硕士者,英语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CET-4≥497分;(2)CET-6≥426分;(3)IELTS≥6.0;(4)TOEFL≥85;(5)TEM-4合格及以上;(6)TEM-8合格及以上。
申请推免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国语达到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细则中的外国语要求,即英语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CET-4≥497分;(2)CET-6≥426分;(3)IELTS≥6.0;(4)TOEFL≥85;(5)TEM-4合格及以上;(6)TEM-8合格及以上;(7)以唯一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的可不受该条件限制。如外国语未达要求,我院不再另行组织外国语考试。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收跨专业推免具体要求见下文“工作流程”部分的说明)。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左侧“信息系统”导航栏内,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不予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院系选拔的申请人,请于9月28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院系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于9月28日12点即时启动。
4.学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9月28日12点)对申请人及时发出相关信息,请收到信息的申请人于4小时内完成确认。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可实施补录。

三、申请材料

1.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如果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审核盖章,则后期须补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附件1签名需手写),考生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接到我院复试通知,请于9月20日前将附件1及其列出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系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见文末。同天将纸质材料寄出至指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16号安中楼,南京大学商学院XX系XX老师收。邮政编码:210093。邮件统一标题: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推免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本院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须完全一致。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2),专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四、工作流程

1.申请人根据各系联系人电话、邮件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院系选拔。2023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在线远程面试形式进行。远程网络面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官网下载中心: 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请考生复试前安装和注册并试运行以确保面试顺利进行。

2. 申请人须按院系要求提前准备好用于参加复试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22年9月21-23日,具体以各系通知为准。
复试具体要求:
我院今年复试采用在线远程面试,不设单独笔试环节(除跨专业推免加试)。复试总分为250分。
形式:在线远程面试,双机位,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室。考生需备好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
内容和要求:
(1)面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基础100分、外语水平50分、思想政治50分、综合素质50分。专业、外语与思想政治考核以抽题和问答形式进行。思想政治考核以时政结合专业内容进行。每位考生复试时长约20分钟。
(2)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总分低于150)不予录取。
(3)面试成绩=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综合素质
(4)面试及格线:150。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3. 跨专业推免生工作安排:
1) 经济学科:
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如果该生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由本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i.  “跨专业”认定标准:跨专业考生的认定标准是: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是同一个一级学科,其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重合度低于60%,具体由南京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互不视为“跨专业”;对国际商务而言,工商管理学不视为“跨专业”。
ii.  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完成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或者相关课程的学习。对于只完成了这些课程中部分课程学习的学生,如果需要纳入推免范围,需由系所提交报告,由南京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iii. 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我院在复试时加试一门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考试时间为9月20日下午3-5点,总分为100分,其中学术硕士考试内容为西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两门各50分),国际商务专业硕士考试内容为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两门各50分),及格线60分,考试及格方能录取。具体安排由各系通知初审通过的跨专业推免生。
2) 管理学科:
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如果该生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由本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i. 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本院组成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当学生有主修和辅修专业时,以主修专业为认定依据。以下情况不属于跨专业: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下的各专业;与工商管理相通的基础学科(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如果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的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60%(含)以上相似。其他情况由本院专家小组集体认定是否跨专业。
ii.  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我院在复试时加试一门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考试时间为9月20日下午3-5点,总分为100分,其中企业管理专业加试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加试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两门各50分),及格线60分,考试及格方能录取。具体安排由各系通知初审通过的跨专业推免生。

4.  选拔结果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尽早通知申请人。

5.  直博生接收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日程一致。

6. 复试缴费。材料齐备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用,均为电子支付,登录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nju.edu.cn/),选择“校外用户”,凭本人的支付码登录并完成网上缴费,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时段内由在线支付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发票。支付码由各系联系人通知。请于9月21日12:00前完成缴费,未完成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7. 考场规则与网络复试指南。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南京大学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附件4)。

五、录取要求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严格录取条件,对于不符合学校和我院申请条件和复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

六、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 学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继续推出“南京大学2023年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入选“南京大学2023年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的学生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 具体办法和要求详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s://yzb.nju.edu.cn/f2/81/c47865a586369/page.htm

七、联系方式

各系联系人:
系别
联系人
邮箱
电话
经济学系
王老师
025-83594526
国际经济贸易系
倪老师
025-83594520
金融与保险学系
余老师
025-83593881
产业经济学系、人口研究所
惠老师
025-83621156
会计学系
王老师
025-83596538
工商管理系
刘老师
025-83593515
人力资源管理学系
俞老师
025-83621153
营销与电子商务系
陈老师
025-83592590
申诉联系人:李老师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金银街安中楼
邮编:210093
电话:025-83593387
申诉截止时间:复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八、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商学院
2022年9月1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226

主题

226

帖子

2450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