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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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7 | 回复0 | 2023-4-18 11: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经济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保证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有序进行,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工作在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相关的审核标准、招生流程、政策解释均由该领导小组决定。
二、学术硕士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 接受申请范围
a. 全国重点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国家经济学人才培养基地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b. 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高校生源优先考虑。
3. 学生成绩要求
a. 学生须获得本校保研资格;
b. 按照申请者在校学习成绩和相关表现,择优进入复试;
c. 跨专业生源:按照本管理办法中“五、跨专业考生相关规定”执行;
d.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学生如果在CSSCI(不含扩展板)刊物发表学术类论文,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学术论文内容与经济学科直接相关,可以优先考虑;
e.英语须达到CET-6级,且不低于426分。
三、专业硕士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 接受申请范围
a. 全国重点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b. 一流高校或者一流学科高校生源优先考虑;
c. 跨专业生源:按照本管理办法中“五、跨专业考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d.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学生如果在CSSCI(不含扩展板)刊物发表学术类论文,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学术论文内容与经济学科直接相关,可以优先考虑;
3. 学生成绩排名要求
a. 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在相应的学术硕士推荐标准基础上适度放宽;
b. 英语通过CET-6,且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四、直博生申请条件
     基本要求参考硕士生,要求本科所在高校为一流高校或所在学科为一流学科,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具有强烈的科研欲望和较强的创新潜力,外语达到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的外语要求。
五、跨专业考生的相关规定
1. “跨专业”认定标准
跨专业考生的认定标准是: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是同一个一级学科,其专业课程(不含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重合度低于60%。具体由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
2. 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完成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或者相关课程的学习。对于只完成了这些课程中部分课程学习的学生,如果需要纳入推免范围,需由系所提交报告,由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 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本科主干专业课程(须笔试,考试门数和内容由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合格方能录取)。
六、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于2020年7月29至2020年9月21日间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www.nju.edu.cn)的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二)申请材料准备
1、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因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原因而暂时无法盖章的,可先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盖章,后期补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无法获得最终保研资格的,申请无效。
2、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1),专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申请硕士者不需要提交专家推荐信。
3、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A4纸规格):
a.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b.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c.参加各类科研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d.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科技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跨专业申请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5、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本院系会尽快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于25号中午12:00之前通过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须本人签名)至各系秘书邮箱(具体待各系通知)。拟录取考生相关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通过本院系预选拔拟优录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0月12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按照本院系拟优录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优录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
(四)我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对申请人及时发出“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确认,同时要求被我校“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申请人尽快进行“同意参加复试”确认和“同意被录取”确认。未接收满的专业对超过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本院系实施替补录取。
(五)本院系于9月27日前完成复试,复试采用线上形式,每位考生复试时长约20分钟。复试结果经审核后,尽早通知申请人。
(六)直博生接收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日程一致。
七、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相应的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推出“南京大学2021年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进入“南京大学2021年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的学生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
3、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根据学校安排,对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5、本院系接收推免研究生咨询和申诉电话:(025)83593667,邮箱:xqchen@nju.edu.cn,本院系网站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适用于经济学院所有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经济学院或各系所此前制定的相关规定即日起停止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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