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专业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数包含单独考试考生,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复试分数要求 院系代码 | | | | | | | | 085405 软件工程 (02软件学院导师组)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 | | | |
注: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复试分数线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2.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系统(http://gs.njtu.edu.cn/cms/zszt/)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进入“硕士复试录取”模块(3月21日开放),查询复试通知。进入复试的考试需于3月23日12:00前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缴纳复试费。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电子版材料提交地址:https://www.wjx.top/vm/hCeOZUF.aspx)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要求的证明材料。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bjtuyzb@bjtu.edu.cn)。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一志愿考生) 日期 | | | | | | | | | | | | | | 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必要的文具(如铅笔、签字笔、橡皮、不带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简单计算器等)参加考试。通信设备(手机、智能手表等)、参考书、草稿纸、涂改液等不得带入考场。具体考场分配及座位号请资格审查当天现场查看。 | | | | | 带身份证、准考证(备考教室YF510,备考期间不得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 |
4.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2)考核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①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专业课笔试无补考。 ②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一般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复试小组具体实施。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 ●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此外,我院将在复试面试前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等方式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在线心理测评题目,请考生在短信和邮件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心理测评。 6.复试成绩计算、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及格分为21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含80分外语听力口语部分以及120分综合能力部分)。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总成绩满分850分。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院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复试结束后,我院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8.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调剂工作程序 (1)接受调剂专业 院系代码 | | | | | | | | 085405 软件工程 (02软件学院导师组)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 | | | |
(2)调剂要求 ①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 ②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73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8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7分。初试科目中必须包括政治理论、英语二或英语一、数学二或数学一;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本科所学专业为软件工程或计算机、电子信息相关专业者优先调剂; ⑤我校非全日制仅招生在职定向考生,报考类型须为在职定向。考生须向我院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如原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申请该专业调剂时务必提供转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书和工作证明材料,无定向单位不能录取。(电子版材料提交地址:https://www.wjx.top/vm/hCeOZUF.aspx)。 (3)“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4月6日00:00-15:00,如后续仍有调剂缺额,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4)调剂工作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软件学院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资格及成绩情况确认考生调剂志愿,并同时反馈至“研招网”系统中。 收到“研招网”复试通知后,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获得调剂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接受复试通知视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登录我校招生系统完成信息补全,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 调剂复试时间及安排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9.录取原则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0.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1)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成绩确定。 复试名单将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http://sse.bjtu.edu.cn/cms/)公示复试名单(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 (2)复试工作办法公布 复试工作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备案,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3)拟录取名单公布 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全校录取总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11.考生咨询及投诉电话、邮箱 010-51684092 李老师 lilei3@bjtu.edu.cn 软件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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