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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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6 | 回复0 | 2024-1-5 10: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特制定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4年(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应用创新方向)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24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正式获得其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原则

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远新、韦迎春

副组长:宋朝省、郭坤银

成  员:胡晓松、吴映波、刘凯、薛方正、汪成亮

秘书:陈宏英、蔡爱玲

按专业类别成立推免招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在学院“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计划在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应用创新两个方向招收推免生40名:

专业类别

代码

方向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拟招收计划

电子信息

085400

智能网联汽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1

机器人应用创新

机械

085500

智能网联汽车

专业学位

全日制

19

机器人应用创新

注: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推免生报名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的2024届优秀本科生。

2.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专业排名靠前。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得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登陆“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eie.md0.cc/pwhEg10),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推免生本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保证,若因推免生本人材料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导致不能顺利接收,由推免生本人负责。

2.我院将根据申请推免生人数和我院招生规模,择优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参加复试。

3.经复试考核合格且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4.我院将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同意复试”及“同意待录取”通知,未及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视为自动放弃。

5.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七、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9月21日上午。

3.复试收费:无。

4.复试内容: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主要内容包含对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工程思维、工程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5.复试成绩:最终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英语面试成绩(20%)。

6.成绩公示:复试结束后,将在我院官网予以公示3日。

八、拟录取工作

1.推免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或不符合重庆大学接收推免生条件的均不予录取。

2.我院将在拟接收推免指标内,按照复试成绩排名择优拟录取。

九、推免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执行。

2.推免奖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

3.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金贷款。

4.其他奖助学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和工程师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复试监督与复议

1.依照教育部、重庆大学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申诉问题调查属实将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11642

申诉邮箱:eieyz@cqu.edu.cn

本细则由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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