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关于我校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调整学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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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68 | 回复0 | 2020-4-9 14: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天津市发改委、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文件,结合我校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项目发展需要和学费收支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年开始,录取为会计硕士(MPAcc)的研究生(新生)学费调整为2.2万元/年,录取为金融硕士(MF)的研究生(新生)学费调整为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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