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参考《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案。 一、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的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具体如下: 组 长: 张先明 副组长: 杨叶锋 成 员:(按照姓氏笔画顺序) 孔祥东 王 騊 江国华 周照东(纪委书记) 姚玉元 秘 书:易丽丽 二、拟接收推免生专业 (一)直博生 (二)推免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科期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IELTS等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4.大学期间各类荣誉及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等科研活动,提供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科研成果或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 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7.《浙江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原件1份,要求提前由考生所在学院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9.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须提供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不包含报考导师)的推荐书以及报考导师的意见书。 注:即日起,学院开始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预登记。申请人按上述顺序将申请材料整合成一个PDF发至联系人邮箱,申请材料和邮件名按“推免申请材料-姓名-申请专业”格式命名。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向我院提交上述1-6项材料复印件的同时,须带上原件以备核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日程安排 | | | |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后续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逐批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 | | | | | | 考生复试(复试科目考核、外语交流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 | | | | | | | 校外考生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在10月20日前寄达学院 |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三部分:业务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综合面试。 1、业务课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高分子物理(01高分子材料方向);材料现代测试技术(02功能材料方向); 考试要求:闭卷考试 2、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技能和潜力等情况。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24号楼408室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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