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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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2 | 回复0 | 2024-2-6 10: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师大研〔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
硕士推免生数
计划接收
直博生数
0703
化学
7
3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5
0
0856
材料与化工
5
0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8
0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科教学(化学)专业仅接收本科专业为化学相关专业的推免生。
(三)接收为直博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前三学年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同专业前15%。
        4、仅接受本科专业为化学、材料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接收为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计划的推免生按照相关文件和学校要求执行。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0月20日,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的通知。
(三)复试地点及方式
复试地点为我校仓山校区五号楼,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须提供成绩排名证明(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水平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直博生还需提交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请使用我校研究生院规定模板)。
(五)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网页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六)学院将根据拟录取推免生的意愿确定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七)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化学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按考核顺序)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备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现场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现场面试
20分
抽取2道考题回答
综合素质和能力
现场面试
40分
个人自述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
抽取2道考题回答
专业素质和能力
现场面试
40分
抽取2道考题回答

(二)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
分值
备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现场面试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听说能力
现场面试
20分
抽取2道考题回答
综合素质和能力
现场面试
40分
个人自述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抽取2道考题回答
专业素质和能力
现场面试
40分
展示5分钟的说课,内容针对高中化学教材,题目自选。


五、录取规则
各专业(或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83402619,fjnuccmsao@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160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5号楼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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